西双版纳:“高、精、活、深” 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18-01-22 08:12:3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在推进巡察工作中,对照中央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充分发挥“游动哨、短平快”的战术优势,州县两级纪委共开展3轮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03个,移交并处置问题线索2个,取得了初步成效。

小队伍,高配置。按照“既要精、更要强”的标准,注重人员结构和力量选配。建立了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干部组成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从人才库中抽调巡察组工作人员,使每一名组员都能形成有效“火力点”,确保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此外,成立了联络保障组,负责纪检、组织、信访、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小队伍”提供强大的“后台”支持和保障。

精心准备,精准发力。为选好 “切入点”,巡察组、巡察办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防止巡察误入“业务检查”的误区。一方面,从扶贫办、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全面了解全州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概况、发展现状、工作进度等,分析查找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另一方面,充分参考第三方评估、(县)市日常检查等各级监督检查已发现、指出的问题,避免“重复监督”,最终选择与群众切实利益关系密切的关注点作为专项巡察的主题,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指向精准。

机动灵活,成效显著。在巡察规定的方法框架内,不遵循“套路”,不按常理“出牌”。根据(县)市具体情况,采取夜里进行暗访;不提前通知、不安排陪同收集意见建议;利用大数据比对系统,查看是否存在不符合搬迁条件、弄虚作假问题等,切实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印证问题。

深挖根源,窥斑见豹。坚持“从现象到本质”,对发现的具体问题,不满足于表面,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深入查找被巡察党委贯彻执行扶贫政策上不彻底、不严格,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上不到位、不担当,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上不务实、不深入等问题。坚持“从个别到一般”,结合深化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针对扶贫工作不精准、资金管理不严格等方面问题,制定了7项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地,服务保障全州脱贫攻坚大局,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