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营造良好氛围 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14 07:48:2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全市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工作规范建设年为载体,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规范受理、办理,夯实检举举报工作软件、硬件基础。

厘清职责定位,归口受理信访举报。牢牢把握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正确履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和任务,厘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举举报工作的受理对象、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归口受理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举报,坚决防止检举举报受理工作的随意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省纪委实施办法,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出)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

强化线索管理,提高线索办理质量。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细化工作流程,抓好抓实问题线索移交、排查、处置等环节的工作,加强信访举报件“闭环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台账,从受理、登记、提出拟办意见、领导阅批、转(交)办理到提出处置意见、审核、反馈等每一环节,都形成完整、统一、规范的台账,相关科室定期对账销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防止重复访、越级访,自下而上将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信访氛围。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宣传信访举报部门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举报人权利义务和举报方法,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制定了《各级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的职能职责》《有关为检举人、控告人保密的规定》等8个制度,并张贴于来访接待室墙上。更新《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通告》183块,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