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示受理范围、举报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链接网络举报平台等形式,不断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渠道,抓好常规宣传,使群众更便于了解掌握、随时监督,特别是网络举报平台的搭建和扩充,极大的增加了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前三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案机关共受理网络举报414件,占举报件总量的38.4%,同比增长52.8%,网络举报件占比首次超过来信数量,成为群众反映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
全面建成安全快捷的网络举报平台,2015年起,市本级和下辖县(市、区)相继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通网络举报窗口,网络举报平台建成以来,网络举报逐年增加。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检举平台建设的要求,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取消了自建网络举报平台,统一使用12388网络举报平台全方位高频率宣传网络举报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发放宣传册、张贴公告等方式全面宣传网络举报平台,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信访举报件办理程序中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掌握到更多的信访举报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网上举报工作的便捷、高效、节约等优势,从而提高通过网上举报参与监督的热情。
提升网络举报件办理质量。通过对网络举报件进行筛选,将线索具体、可查性较强、反映问题突出的实名网络举报件作为交办件交至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对已办结的网络信访举报件,坚持对办理情况层层把关,在规范办理程序的同时,对办结情况严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办理质量不高的,坚决退回补充核查,确保每件信访件经得起检验;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要求,对已办结件,督促承办单位做好答复工作,并将答复情况反馈至转办单位信访举报部门。(徐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