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提示预警事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好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
结合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督查发现的问题,昭通市纪委监委汇总梳理出提示预警事项,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及时下发了第一份预警通知,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提示预警通知和《昭通市纪委监委关于印发2018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提示预警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按时完成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提示预警制度。
“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下发的提示预警通知,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提示预警制度开了个好头。下步工作中,市纪委监委将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等不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指标在省市排名靠后,差距较大的,以及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提示预警通知不力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及市委巡察办及时发出提示预警通知,并督促整改落实,让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落地见效。”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按照昭通市纪委监委预警制度规定,将对提示预警事项进行跟踪督促,对提示预警仍未进行整改或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单位,将约谈单位负责人,视问题情形的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将被提示预警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或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严实、更加有效的举措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