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信访件受理、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通过“三个确保”加强信访件的闭环管理。今年1至8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06件,同比上升16.9%。
精心筛选确保精准受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把握纪委、监委受理范围,在信访举报件中分析、筛选、发现问题线索把严把实监督执纪头道程序。信访件严格实行归口管理,对委领导、委机关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件,均统一由信访室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拟办意见后统一呈报委领导审批后分流办理。全程登记备案,定期清单对账,确保无缝衔接、可控可查,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
分级办理确保责任明晰。完善台账管理,对批转信访件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流向清楚、时限明确、责任明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信访举报采取分级办理,做到责任具体化,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全程掌握信访件受理和分流轨迹。加强对信访件的跟踪督办,动态跟踪信访举报件办理运行轨迹,定期向承办部门了解信访件办理情况,采取口头提醒、发函提醒、随机抽查、现场察看等方式,规范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坚持“办结一件,销账一件”。
归档销号确保处置到位。建立信访举报办理信息反馈机制,承办部门在信访件办结期限内,及时将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向信访室反馈,并认真填报《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问题线索处置结果呈批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附调查材料交信访室存档。信访室统一将反馈结果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归档销号,实现对信访件的闭环管理。(夏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