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1至8月受理信访举报1522件

发布时间:2018-09-11 07:46:43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大理州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新形势,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切实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和效能。1至8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22件,同比上升21.96%。

畅通举报渠道,实现群众监督“零距离”。不断优化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检举平台,全方位公开举报方式,让群众反映问题更便捷,更好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利剑”和“探头”作用,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依托“五级联动”平台,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形成立体式收集、多渠道受理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今年以来,依托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20427件。

加大宣传引导,实现访接沟通“零障碍”。结合各地实际,以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及6类监察对象,通过网上公开联系方式、进村入户宣传、发放联系卡等方式,让群众进一步知悉纪检监察举报范围,以合法的方式选择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倡导和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有效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核查效率,提升办信效能。

严格规范管理,实现各种程序“全留痕”。明确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对象,完善工作流程,对信访举报件接收、登记、流转和反馈等全过程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做到处置明晰、责任明确,确保各个环节全程“留痕”。认真落实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严格闭环管理规范程序,及时收办上级转办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入自收件,坚持统一“进口”、规范“出口”、严格“归口”,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闭环管理制度化。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办理程序、规范信访秩序、规范涉诉信访、规范法定途径,严格厘清信访问题关键,抓住要害,精准发力,切实做到对诉求的解决和疏导。(白金润 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