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山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积极适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采取“四举措”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渠道,着力加强“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建设。今年1至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03件,其中,自收647件、上级转送件156件。
实现检举举报电话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覆盖和114全登记。全市各级检监察机关开设检举举报电话,用于受理群众举报。全市设立检举举报电话200部,并在114号码百事通全登记,实现检举举报电话纵向覆盖到市、县、乡三级纪委。
12388举报网站链接扩面并实现连通内网。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网络举报平台进行改版更新,借12388网络举报覆盖至县(市、区)纪委的优势,在该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门户网站设立全国12388网络举报平台的链接窗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强力推进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结合保山实际,在全市同步建设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规范来访接待工作。目前,全市共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来访接待场所73个。
全方位高频率开展信访举报渠道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将今年确定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建设年”,在建立健全相关受理办理制度的同时,制发了《关于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在市级报刊、广播电视台,市纪委、监委网站,“廉洁保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刊发和播报,并制作宣传册2000册发放到村一级及群众手中,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徐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