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上半年受理群众诉求1497件

发布时间:2018-07-15 07:54:54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委通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搭建与广大群众“面对面”办理信访的桥梁,形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服务群众新格局。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该平台受理并录入群众诉求1497件,办结1482件,办结率99%,群众满意率99.98%。

搭建平台,畅通渠道。通过纵向联动,整合群众诉求信息资源,搭建服务群众工作平台,构建县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联动的网络系统。全县共设立群众投诉中心10个,群众投诉站121个,群众投诉点1000余个。共悬挂群众诉求意见箱133套,由县、乡(镇)、村(社区)分级负责管理,及时收集整理群众来信,认真受理群众诉求。

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按照“县纪委统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责任,县纪委、监委将责任压实到乡镇纪委书记,要求乡(镇)纪委明确专人负责本级“五级联动”信息录入工作。乡(镇)纪委压实责任到村(社区),同样明确专人负责本村(社区)信息录入工作,全县上下形成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机制,共举全力按质按量做好“五级联动”平台工作。

细化监督,建章立制。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再安排、再要求,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严把审核关口。制定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手机诉求及网络诉求管理办法》《龙陵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群众诉求工作方法》等9个诉求受理工作制度,以及《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诉求工作办法》《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诉求首问首办责任工作办法》等21个诉求解决工作制度。

按季通报,严肃追责。建立健全追责、问责、通报的长效机制,按季通报各乡(镇)的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完成情况,层层追责。对未完成季度录入任务的乡(镇)、村(社区)进行红色预警;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录入任务的乡(镇),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约谈乡(镇)纪委书记,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录入任务的村(社区),由乡(镇)纪委书记约谈村(社区)监委会主任。(邓洪明  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