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1至6月办理信访举报2087件

发布时间:2018-07-07 08:12:31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拓展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及时办理各类信访举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2087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不断优化“信、访、网、电”信访举报主渠道,按照全省12388网络举报平台升级建设的部署,全市、县(区)纪委监委204个派驻(出)机构和全市14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全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在“114”平台登记向社会公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本级机关主页或本辖区门户网站均开通了网络举报窗口,实现监督举报平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严把信访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受理”的工作要求,对群众来电或来访反映问题耐心倾听,了解反映问题的性质、级别和被反映人的属地等基本情况。对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进行编号登记,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办理。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压实信访责任。同时,将所有信访件全部录入管理系统,问题处理结束后逐一归档,确保信访举报问题不遗漏、不延期。

提升信访信息质量。通过召开全市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到各县区开展调研等方式,深入分析研究,及时了解全市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认真做好季度、半年、年终信访举报分析研究工作,对典型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剖析,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凝聚信访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部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做到快移快查快处。与市委市政府信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来访情报,逐步凝聚处置信访举报的工作合力。

落实信访举报责任。制定出台《昭通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对六类受理、三类不予受理和五类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说明,对各县区、派驻(出)机构及其人员、乡镇(街道)纪委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冯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