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县环保局作为环境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领导班子分管责任不清晰,内部制度不完善,日常监管不到位,责令县环保局作出书面检查。”
日前,宁洱县纪委通报了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用问责“利器”倒逼主责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线索追责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办、深挖严查,严肃查处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
针对个别企业易出现的问题列出重点和难点,在全县范围内排查,督促主责部门进一步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把严格落实环保责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根本措施,促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共收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4件,办结1件,正在办理3件。责令1个单位作出检查,给予政务处分1人。(李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