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群众对监委职责权限了解不够、理解有偏差等问题,龙陵县纪委、监委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制度上墙,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宣传信访举报部门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举报人权利义务和举报方法,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制定了《各级纪委监察委的职能职责》《各级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的职能职责》《有关为检举人、控告人保密的规定》《各级纪委监察委不受理哪些信访报》等8个制度,并张贴于来访接待室墙上。
耐心细致,做好来访疏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属地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鼓励信访人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反映问题。对反映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涉法涉诉、环境保护、个人矛盾纠纷等业务范围外问题的,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把“为什么不受理”“应该向哪里反映”讲清楚、说明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简单粗暴、一推了之。
协调联动,规范信访行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完善检举举报移送机制、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制定了《信访注意事项及违法行为处置告知》,告知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完善机制,及时答复反馈。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件优先受理、办理。完善实名举报答复机制,对群众实名举报的信访件,由承办部门约请举报人当面详细反馈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填写《信访件答复反馈情况报告表》,写明答复人、答复时间、答复地点、答复情况、被答复人意见等相关信息,并由被答复人签字确认。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7件已办结的实名举报信访件进行了答复,切实保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利。(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