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持续发力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6 07:55:12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确保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信访部门“主渠道”“晴雨表”“情报部”优势,龙陵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纪在法前的要求,把握信访举报工作规律,有效运用科学方法,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今年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4件,其中,检举控告38件。

职责清,准确把握信访受理范围。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反映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和道德操守等规定,以及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相关申诉和批评建议等问题。同时对6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盯牢反映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盯紧群众反映强烈、与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有关的问题,严守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精准有序受理信访举报。

责任明,严格实行归口受理、分级负责。信访室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出)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出)机构收到的检举控告,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对县纪委转送的检举控告,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置方式。

流程细,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准确区分业务内外信访,对业务内信访,及时受理、分类摘要,按程序报批后贴码,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案管室分流至相关承办部门。加强信访举报件“闭环管理”,从受理、登记、提出拟办意见、领导阅批、转(交)办理到提出核查意见、审核、反馈等环节,形成完整、统一、规范的台账。实行定期对账销账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督办严,严格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度。按照《龙陵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包案解决突出问题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包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的包案领导,负责落实包案督办信访突出问题的组织领导、分类处置、审核把关。今年以来,排查筛选出反映扶贫领域信访突出问题11件,由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包案领导从检举举报件的核查、提出意见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核查情况的汇报,亲自指导、协调和督促承办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反馈。

渠道宽,创新推进覆盖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健全优化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检举举报平台,依托门户网站搭建12388检举举报平台,在“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设置检举举报窗口。构建各有所长、互为补充、全面覆盖的“五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使信访举报实现由网下向网上转变,由网上向掌上转变,为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提供渠道、搭建平台。工作机制上运用发挥好“五级联动”平台桥梁和纽带作用,有效解决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研判实,做好信访举报综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利用好信访举报这个窗口,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综合分析研判,找准病灶,深挖根源,为清除影响政治生态“污染源”,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提供高质量信息,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观察员”。紧紧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密切关注信访举报反映的典型事件和巡察、换届选举期间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异常情况,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