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落实集体排查机制 加强问题线索管理

发布时间:2018-06-06 07:42:40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从源头抓线索收集,集体研判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督办力度,有效防止问题线索处置的随意性,保证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质量。1至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258件,处置问题线索264件,立案审查117件138人。

注重畅通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加强内外沟通协作,理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线索移交机制,从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巡察、督促检查中多层次、多渠道收集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在查办违纪案件过程中,注重顺藤摸瓜、深挖彻查,挖掘新的案件线索、涉案对象,努力扩大办案成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职责权限进行规范登记、统一管理,从受理到分流办理全流程实现严格监管,确保问题线索不积压、不遗漏。

注重规范集体排查研判程序。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和“四项制度”的要求,由案件管理室及时分流问题线索,经过执纪监督室召开室务会议集体研究、分管领导召集会议集体研究、书记专题会议集体研判等三级集体研究排查与逐级会签工作机制,提出处置意见,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问题线索处置不拖延不积压。对紧急重大问题线索,采取书面会签方式快处、快转、快办、快结。

注重对转办督办线索的跟踪督办。严格监督管理,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对问题线索办理的进度进行提醒和督促,办理结束后书面上报办理结果。建立台账进行管理,每一件案件线索查结后,及时销号,对有案不查、拖拉办案、办人情案、不文明办案等行为,严肃问责追责。(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