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做好“纪法”衔接过渡 力促打开信访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8-05-14 08:10:07   来源:玉溪市纪委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玉溪市纪委信访室以宪法、监察法的修改和实施为契机,做到“三明确”,努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明确受理对象。根据监察法规定,对六类人员进行监察,特别是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后,农村干部如非党村主任、小组长的举报大幅增长。全市1至4月共受理检举控告452件,其中农村干部256件,占56.6%。

明确受理事项。监察法明确了监察委的职责,在受理群众举报中严格按照受理范围进行录入,同时将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及时转到其他职能部门办理。全市1至4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95件,其中业务外143件,占24%。

明确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规范办理、收拆分离、及时分流、出入对账、全程留痕”的要求让信访工作人员与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做到“全程跟踪”,闭环管理。(宋雨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