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加强信访举报件督办反馈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29 08:21:43   来源:曲靖市纪委

今年以来,曲靖市纪委、监委强化督办、规范反馈、实行通报,实现信访举报件闭环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去向清楚、轨迹可寻、督办有据、办结销账,提高了信访举报件的处置效率。

规范程序。明确要求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发挥监督作用,对联系地区和部门的重要、疑难复杂督办件,经批准后直接提级办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对上级交办理的督办件,原则上不得再向下交办督办;督办件办理情况上报前,需经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审核,经审核存在问题的,承办单位需按审核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审核同意结案。

对账销账。每月月底前,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机关有关部门对市纪委转办件分流情况进行梳理、对账,填写办理台账表进行反馈。每季度末,各承办单位对分流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梳理,逐一核对销账,并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统计、汇总、上报。

定期通报。市纪委、监委对督办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承办单位办理进度,对信访举报件的分流办理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承办单位(部门)、督办件数、转办件数、办结件数、临近办结期限的情况预警、超期未办结情况等。一季度,该市纪委、监委共发函交办督办重要信访举报问题67件,梳理、跟踪、核对信访举报件分流、转办、处置、办理情况548件。(徐天德  殷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