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严把“四关” 规范处置信访举报

发布时间:2018-04-25 07:57:13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易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连心桥”“晴雨表”作用。一季度受理信访举报30件(上级转办14件,本级受理1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件,增长率6.67%。

拓宽平台,畅通“入口关”。县纪委、监委筹建独立信访接待室,配备相关设施,安排专人接访;把信访室座机电话在12388举报平台进行登记,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在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廉洁易门”微信公众号平台醒目设置“在线举报”,实现群众举报“触手可及”。在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把监督平台开通到群众家门口。

规范流程,把好“处置关”。对受理信访举报统一编码,制作“身份证”,全部录入信访举报管理系统,确保信访件不遗不漏。在分析研判基础上,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对问题线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限内移交相关部门。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深入核查,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

强化督查,把好“质量关”。建立常态化的督查督办机制,采取电话告知、书面督办等方式全程跟踪督办,及时掌握信访件去向、办理方式、办理结果,对超时限或延期办理的进行提醒和督促办理,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结质量与效率,确保转办的问题线索去向清楚、处理到位。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跟踪督办,直至查清事实、息诉息访。

严格审核,把好“出口关”。对办结问题线索严格审核把关,对问题没有查清、处理不合规范的一律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处理,确保每件信访件处理结果都经得起检验。按照“谁主办、谁回复”的原则,对实名反映的信访问题办结后,由承办人及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普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