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多项措施切实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8-04-24 07:51:28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通过拓宽信访渠道及受理范围、规范闭环管理举报件、抓牢跟踪督办、严格澄清反馈等措施,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有效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1至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5件,已办结39件,正在办理11件,办结率78%。

拓宽受理范围。积极构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及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新平台,依托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举报专栏、设置举报专区。增设镇(街道)、园区纪(工)委12388举报电话;完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通过脱贫攻坚等专项检查进村入户走访,实现问题线索来源全覆盖。同时,强化集中管理受理反映辖区内国有企业、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等新增监察对象的检举举报件,目前,已受理涉及新增监察对象检举举报件5件。

规范闭环管理。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检举举报件管理新格局,制定出台《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办法(试行)》,以精准控牢“受理入口”抓牢分流转办、办结归档两头为抓手,从严规范管理检举举报件处置的受理、登记、转办、处置、跟踪督办、归档等环节。1至3月,已向本级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送问题线索25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业务范围外举报件14件。

抓牢跟踪督办。制定《信访转办件跟踪督办办法》,建立转办件跟踪督办台账。对超时未报结、定时要结果等举报件采取电话、发函、约谈、通报等方法进行跟踪督查督办。集中跟踪督查。每季度对承办部门承办的检举举报件进行1次集中跟踪督查并且通报情况。随机跟踪督查。每半年从工作台账中随机抽取30%的检举举报件进行跟踪督查。对超时未办结、久拖不结的信访举报件,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领导对承办人员及责任领导进行约谈,严格限期整改。1至3月,已对转办交办的50件举报件进行跟踪督办。

抓实澄清反馈。严格按照信访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要求,督促承办单位按照“六个凡是六个一律”要求规范开展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以切实保障信访举报人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建立每季度分析研判通报制度,通过信访数据对比,认真分析辖区内信访反映问题特点、办理情况、存在问题,认真负责撰写情况分析、情况通报,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开展巡察、专项监督检查、执纪监督等工作提供精准靶向。1至3月,已对署名反映的12件信访件进行澄清反馈,撰写情况分析1篇、情况通报3篇。(陈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