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总数19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接受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上升26.79%,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总量基本持平,业务范围外及无实质内容举报同比上升216%、署名举报同比上升81.57%、重复举报同比下降69.23%。
多措并举,引导群众依法举报、有效举报。健全完善“信、访、网、电”为主的信访举报平台,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法在接待来访、接听来电、网上回复等工作中大力宣传举报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举报、有效举报,进一步减少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提高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质量,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受理检举控告的主业上来。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流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分流处置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并与调查组研究反映问题和核查方向,力求少走弯路,精准核实,坚持“谁调查,谁回复”,对调查组反馈的调查情况及时分析研究,共商案情,查缺补漏,力求不留“后遗症”。
加大督办力度,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反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加大督办力度,一查到底、限期办结、快查快结;对逾期信访件及时督办,对转办件的调查办理情况开展回访、抽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快查、真查、细查、严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查办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针对业务范围外及无实质内容举报等突出的情况,普洱市纪委信访室主任表示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结合信访举报工作新变化、新特点,严格把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把好监督执纪执法第一道程序、第一道关口。(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