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完善制度建设 一季度受理信访举报50件

发布时间:2018-04-10 08:11:50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安宁市纪委市监委始终坚持把完善各项制度作为处理信访案件的重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努力推进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化。一季度共受理信访举报50件,处置问题线索32件,应用谈话函询6件4人,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

严格案件转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和排查出来的问题,无论事大事小,都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转有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办理。严格把握转办各委办局、基层信访件报送查处结果的范围、标准和时限,注重转办信访件的典型性和可查性。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署名举报的信访件,及时确定承办单位,指定信访室主任与单位负责人联系,当面转办,并要求领取人在《重要信访交办单》上签字,建立信访件转办档案。信访件交由委办局或基层查报结果,明确办理要求及时限,对不能按期办结的,必须作出情况说明。

突出案件督办制度。对上级转办、交办,市领导批办的重点案件,严把督办关,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实行纪检领导干部负责制,明确初信初访办理责任。由信访室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督办卡,采取电话催办、实地督办、不定期提醒等措施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全程跟踪督促,限定办结时限。对街道办需要协助的,安宁市纪委市监委办案部门及时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对逾期未结的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办。

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的重点案件,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分解到单位领导亲自督办,实行“包督办、包协调、包限期结案”三包责任制。对办案部门逾期不能结案的,追究办案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针对重点案件,安宁市纪委市监委及街道办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遗留时间长、处理不好极易引发大规模的集体访、越级访隐患的案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指定负责人做到限期结案。(邓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