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采取四项措施 提高信访举报处置能力

发布时间:2018-04-05 08:12:22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监委成立后,信访举报工作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工作研究、加快深度融合、无缝对接工作,采取“四项”措施,提高信访举报处置能力,取得较好实效。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托网电信访和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让群众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得到反映。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部开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监督平台及脱贫攻坚监督平台,实现全覆盖网络,消除录入空白点;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均在门户网站设置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并链接全省12388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市、县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信访举报电话已安装开通,“互联网+”新媒介信访举报平台正在搭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有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工作,逐步建立“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和新媒介”五位一体的举报平台。

提升信访干部素质。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培训力度,建立跟班学习、轮流培训等机制,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处理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文字综合、接待群众、应急处置等能力。提高乡(镇)和村干部“五级联动”平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录入质量,提高群众诉求件网上转办、督办工作效率,实现群众诉求受理、转办、督办、考核、分析科学化管理。

严格管理信访举报线索。认真梳理排查、整理汇总、分析研判,做好上下联动对账工作,确保信访举报线索不流失、不漏报、及时办理;加强跟踪督办,明确办理时限,及时跟进催办,认真审核把关,对办理工作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利用统计报表、监督平台数据加大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类别、项目、地区的情况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有质量、有数据的参考。

加大督办查办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紧盯重点人员,突出“关键少数”,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涉及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加大信访举报件交办督办工作力度,要求县区对反映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不能下转,必须由县区纪委直接办理,市纪委对办理过程全程跟踪指导督办,并对办理结果审核把关。对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由市纪委提级办理,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好、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农村监委会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对村组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朱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