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提升履职效能 1至3月处置问题线索24件

发布时间:2018-04-04 08:11:46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县监委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不断增强问题线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为纪律审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至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5件,处置问题线索24件。

强化线索管理。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台账管理登记,建立问题线索数据库,专人负责,定期汇总,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时限要求,经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程序移送相关承办室办理和处置。坚持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县纪委书记和县监委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切实做到不无故拖延、积压问题线索。

强化分析研判。三级集体排查问题线索时,坚持从“举报动机、来源渠道、举报背景、关联线索”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排查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重点判断举报线索的可信度、可查性和紧急程度。同时依据举报人反映问题的客观性、逻辑性来评估线索的质量、时效和使用价值,及时筛选出重要问题线索。同时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深入查摆、认真整改。1至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16件,立案13件,结案12件,处分18人。

强化督查督办。建立案件督办督查制度,对县委巡察组交办、上级纪委转办、同级党委领导批办的重点案件,由案管室逐件登记,按程序报批、转办,并跟踪督办,案管室定期调度与通报、督促三个结合,狠抓基层办案的督办工作,重点对按照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反映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