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1至2月受理信访举报15件

发布时间:2018-03-19 08:10:33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8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紧紧围绕监察委成立后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式和新任务,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明确本级受理范围,不断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着力建设“五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健全优化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检举举报平台,依托“互联网+”搭建新媒介检举举报平台。该县纪委及时在门户网站设置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链接全省12388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并将“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链接全省12388网络检举举报平台,方便群众检举举报和查询。通过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对接协调,实现县纪委信访室、10个乡镇纪委、16个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共计27部专用检举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全登记。

严格落实检举举报归口受理制度。厘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举举报工作的受理对象、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归口受理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举报,坚决防止检举举报受理工作的随意性。切实加强检举举报件条码管理,严格实行一信一条码,严禁检举举报件遗失、私藏、隐匿、销毁等情况发生。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件,其中,上级转交办8件,本级自收7件,已按程序规定全部分流转办。

突出重点认真梳理筛选问题线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检举举报的登记、摘要、录入等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客观全面。同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耐心细致地从检举举报中梳理,筛选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线索排查相关制度,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