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三不销账”提升检举举报件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8-03-16 07:21:21   来源:昭通市纪委

“现在承办检举举报件,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了,一丁点瑕疵都会被要求重来。”镇雄县赤水源镇纪委书记杨明志到信访室交检举举报件办理材料“碰壁”后对笔者表示。2018年以来,镇雄县纪委监察委严把检举举报件办理质量关,对检举举报件办理严格做到“三不销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审签程序不完善不销账。对于乡镇(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组承办的每一件检举举报件,必需经总承包纪检监察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对该检举举报件进行销账,任何一个环节未完善均不予以销账。未经专题会议作出结论不予销账。对于纪检监察室承办的检举举报件,办结后,必须经专题会议作出结论并完善签字程序后方可进行销账。未上常委会明确处理意见不销账。对于乡镇(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承办的需要予以立案的检举举报件,必须经过县纪委常委会明确处理意见,方可进行销账。

据悉,该县纪委还对检举举报件进行全程跟踪,在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基础上,严把检举举报件办理的各个关口,切实提高检举举报件办理质效。(武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