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精准发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8-02-23 08:10:05   来源:红河州纪委

新年伊始,红河县纪委强化指导,规范程序,节点督办,信访件办理质效得到明显提升。2018年以来,办结信访件16件。

建立信访件分片负责机制。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7个纪检监察室实行信访案件分片负责制,将全县13个乡镇、60余个县直部门分成3个责任区和7个协作区,由7个纪检室分片对口,具体指导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信访件办理及执纪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组织人事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访、案件检查、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访件层级办理制度。建立县、乡镇、村的三级信访网络,分级负责,分口管理,层层签订信访责任书;发现乡镇有突出的信访及问题线索,先由县纪委信访室负责督促乡镇纪委办理,如需县级指导帮助,县纪委片区负责领导派员参与调查核实;村级信访件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派员指导督促办理,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在最基层,把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建立信访件快查快处机制。通过“快收”“快阅”“快录”“快批”“快转”,确保每件举报都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明确每一件举报都有承办责任人、督办人,规定调查处理结果的报结期限,要求所有举报件都必须向县纪委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切实做到每个信访举报件办理“来龙去脉清晰,有迹可循”。在办理过程中,主动追根求源,快查快结。对问题和诉求简单的信访件,立查立结;对问题相对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疑难信访件,由县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纪检监察室等,分别下到乡镇办案协作区,集中力量协同办理,一查到底。

健全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制定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及标准台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单位、承办人员和结案时间;对临近或愈期未结案信访举报件采取通报督办、发函督办、电话催办、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等形式,全程跟踪督办,切实做到信访举报零积存,问题线索零搁置。对信访举报进行统一登记,一站式管理,报批后进行统一分流,分层次分类核实,再统一归档。对问题线索调查报告、见面材料等按统一格式标准下到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定向指导,明确责任,提高质量。(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