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997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赵国利 摄
“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的一个展台里,1997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向人们展示着我们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与时俱进加强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切实行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199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共三编十三章一百七十二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发布实施后,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惩治腐败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此次修订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党中央关于管党治党的新要求,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了修改,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化,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是管总的、打头的,是最重要的纪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前来观展的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干部汪恩泽说:“可以看出,每一次《条例》的修订,都体现着我们党管党治党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释放了持续加强纪律建设的强烈信号。”
“我注意到最新修订的《条例》针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性。”中国海油国际公司的青年党员程爽在观展后说。(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