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网语】“亲”“清”一个都不能少

发布时间:2018-11-15 17:00:2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不能成为挂在嘴边的口号。”连日来,不少网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留言、跟帖,热议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献计献策。

“亲”“清”是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特征

既“亲”又“清”是对新型政商关系本质特征精准而生动的诠释,体现了政商之间既要相处“亲密”又要不失“分寸”的合理状态。

网友“lyj661231”:除血缘之亲外,“亲”还可用于有着相同志向的团体成员之间的称呼。政商绝非敌我,而是有着相同志向的“亲”,这个相同志向就是发展,让企业在发展中向好;让国家在发展中强盛;让人民在发展中幸福。在此过程中体现的应是风雨同舟、肝胆相照、患难与共,绝不应沆瀣一气、蝇营狗苟、唯利是图。“清”即纯净透明,没有混杂别的东西。政商关系应如此。沟通、商谈、合同签订等等关联事宜皆应放在阳光下进行,清清爽爽才能长长久久,干干净净才能舒舒服服,明明白白才能实实在在。“政”“商”只有真正做到“亲”“清”,才能共谋发展大计,携手共进,为社稷添福祉。

网友“柠檬糖水”:我理解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府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企业高标准生产制造产品、提供服务,主动缴纳税款,此为“亲”。政府与企业之间不暗中勾结,不搞利益输送,不搞权钱交易,是为“清”。

网友“道县何俊宏”:“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民营企业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党员干部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念,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网友“铜海一航”:“亲”体现的是党委、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关心爱护,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所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是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一种鼓励;“清”则着重突出我们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家的交往过程中要秉承一颗公心,守好各自底线,使得政商关系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亲”和“清”一个都不能少

“亲”和“清”,在新型政商关系中同等重要,两者必须并重同推,不可有所偏废。政商之间,要交往有道,做到守底线、分公私、讲责任,对人民有利,对发展有益。

网友“鄱湖驿站”:政商之间,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亲”“清”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偏废。既要杜绝官商不分、“亲”而不“清”的利益交换,也要防止为官不为、“清”而不“亲”的官商“背对背”现象。

网友“聚焦新时代”:某种程度上,营商环境不佳、政商关系不良、政企关系不顺,集中体现为“办事难”。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老问题,还要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四风”新问题。

网友“吴星煌1619”:“亲”和“清”,两者必须并重同推,不可有所偏废。偏废表现在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为了“亲”而放弃“清”,使“亲”变得扭曲畸形,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近年来经过司法审判的官员腐败犯罪案件,很多是因为官商勾结,比如刘志军与丁书苗,季建业与朱兴良。另一个极端是为了“清”而放弃“亲”,使“清”变得冷酷无情,自视清高,导致懒政不为,官商陌路,比如一些官员为“避嫌”、怕犯错,于是对企业“敬而远之”,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

网友“清廉太原raowenb0”:我们要科学处理好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关系,既不能画地为牢,老死不相往来,“太清而不亲”;也不能走得太近,不分你我搞联盟,“太亲而不清”。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在行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家要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

网友“树深时见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带头理直气壮地重商、招商、亲商,优化政务服务,着力解决清而不亲问题,才能促进政商关系“亲”“清”良性互动,推动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靠前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互动,推动实行简政放权,开展阳光政务服务,正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简化行政审批、减少涉企收费,让企业轻装上阵,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网友“道县阳诗祺”:在新型政商关系中,政府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旨,合理合法帮助企业成长;企业要凭借市场机制和自身能力,以谋求企业利益为依归,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不偷税漏税,不碰触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网友“湖口晴朗”: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找准职责定位,坚决查处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健康发展环境。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涉及民营企业的时候,要不忘履职初衷,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护他们的合法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网友“独唱己未”:无论经商还是从政,都应该走正路,明白什么应该做、什么碰不得。民营企业家要在“亲”政中斩断投机杂念,不搞权钱交易,在合纪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亲”商中斩断私利杂念,遵纪守法、严以用权,以深厚为民情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上留言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留言板”|曹静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