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至11日,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在格林纳达举行。会后双方共同发表的《联合声明》提出,中国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同意,在遵循本国法律和双多边条约基础上,继续寻求反腐败合作机会。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追逃追赃脚步不停,“天网”行动再出发。此次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的携手,再度彰显我国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立场和顽强意志。
反腐败国际合作“朋友圈”越来越大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强化对腐败犯罪分子的震慑”。
腐败是危害全人类的毒瘤,反腐败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任务。作为首次与区域国家召开的反腐败国际会议,本次会议在加勒比地区国家与中国反腐败执法合作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格林纳达、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等11个国家派出高级别代表出席会议,充分体现与会方对加强合作的强烈意愿和高度重视。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享了各自反腐败理念和实践,积极探讨了推进双多边和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有效途径,肯定会议有助于加强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
根据《联合声明》,各方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现有区域和国际反腐败承诺。秉持平等互利、尊重主权、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执法合作。
中国日益扩大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朋友圈”,正在为进行中的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凝聚共识、增添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把反腐败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大外交活动中90多次就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发表重要论述,并亲自做有关国家领导人工作,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从今年年初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决定扩大双方反腐败合作,到7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次会晤重申致力于在金砖国家反腐败工作组框架下加强国际合作,再到刚刚闭幕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将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写入中非合作论坛成果文件,中国的反腐败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携手打击腐败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国家监委成立以来首次在境外举办反腐败国际会议
党的十九大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今年3月颁布的监察法专设“反腐败国际合作”一章,其中第50条明确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
依据监察法,各地纪委监委成立专门机构,专司追逃追赃工作;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大起底;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中,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公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带来新效能。
在此背景下,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是国家监委成立以来,首次在境外举办反腐败国际会议。
与会代表就反腐败国际合作达成五项共识,并写入《联合声明》——
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分享,推进反腐败合作;
鼓励加强双边引渡和司法协助合作,包括磋商并签署双边引渡和司法协助条约;
打击行贿和非法资产流动,拒绝成为腐败人员和腐败资产的避风港;
……
随着办理追逃追赃案件的资源进一步整合,上下一体的工作机制更加明确,由承担主办责任的国家监委领衔,反腐败国际合作将会提质增效。
对中方近年来的反腐败理念与实践成果,安巴外长格林大加赞赏:“中国近年来在反腐败方面成效显著。”他表示,要从现在开始,与中国和加勒比其他国家一起,就反腐败国际合作实施双边对话以及信息共享。
“我们充分认识到腐败危害政府公信度和经济发展。希望今后与中国和其他加勒比国家一起共同努力,营造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经济繁荣发展的环境。”巴巴多斯代表说。
双多边反腐败合作网络不断完善
“国外没有避罪天堂,回国认罪服法是唯一的正途。”这是“百名红通”第39号嫌犯付耀波在忏悔录中写下的痛彻心扉的领悟。
2016年,在格林纳达警方配合下,我国执法工作组成功从加勒比海岛国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抓捕遣返“百名红通人员”付耀波、张清曌,开创了我国在外国执法机构配合下从未建交国家遣返“百名红通人员”的先河。
和付耀波一样经历“天涯海角的煎熬”的,还有“百名红通人员”任标。2017年7月,同样外逃加勒比地区国家3年多的任标主动回国投案。
随着重点个案合作不断取得突破,近年来,中国与加勒比地区有关国家在反腐败司法执法合作领域取得重要积极进展,积累了成功经验。
就在会议召开的前一个工作日,格林纳达众议院批准了《中格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中格引渡条约》,将于近期正式生效。
《联合声明》中,在遵循本国法律规定前提下,通过可行方式开展反腐败案件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合作和机制化建设,增强与现有国际和地区机构、协定和网络的合作等倡议,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认可。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在政治法律、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在携手打击腐败方面仍面临挑战,进一步巩固加强和加勒比地区国家的合作可谓正当其时。
当前,《中巴(巴巴多斯)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中巴引渡条约》已经签署,中国与多米尼克等国司法执法合作条约的商签工作正在进行,其他加勒比地区国家也在会议上提出将与中国就签署有关条约进行磋商。今年2月,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就在反走私、反洗钱、防逃税和非法资金流动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一系列双多边反腐败合作网络不断完善。
“我们相信,在当前良好合作基础上,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合作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取得更多务实成果。”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