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着力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省广大干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思想引领,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意见》重要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切实坚定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
1.切实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自觉性。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干部思想教育,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结合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紧紧围绕“三个定位”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为榜样,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
二、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重用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
2.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又看在面对大是大非、矛盾危机时是否坚持原则、担当负责,更要看日常工作中是否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
3.大胆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严格落实每年定期调研分析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工作机制,注重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准察实干部。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提拔重用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建立多渠道发现识别担当作为干部机制,注重在巡视巡察、重大工作督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担当作为的干部。
4.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对思想保守、等待观望,不想担当作为;拼劲不足、闯劲不大,不敢担当作为;标准不高、作风不实,不真担当作为;能力不足、方法不多,不善担当作为的干部,特别是主观上消极避事、畏缩避难、推诿避责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适时制定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负面清单”,使能下成为常态。
三、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5.健全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把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情况作为考核重点,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的担当作为情况纳入政治考核内容,引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正确看待“显绩”和“潜绩”、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防止不切实际设定发展目标、层层加码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加重问责追责,切实解决以“文山会海”“问责泛化”推动工作,以“属地管理”之名推卸责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6.推进干部考核精准化。充分体现差异化要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完善分级分类考核,按照职能相近、工作相似的原则归并考核项目和种类,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杜绝考核走过场、搞形式,切实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调动和保护好各区域、各战线、各层级干部的积极性。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建立干部考核工作数据库。
7.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贯彻执行中央制定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制定我省具体考核工作办法。建立和完善以组织部门为主体的干部考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年度考核制度,解决考核机制不顺、程序繁琐、内容过多、指标过泛、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制度,建立干部日常考核档案,着力构建分类考核、多维评价、高效综合、直观简便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
8.强化干部考核结果分析运用。把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绩效奖励兑现、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采取合理方式及时向干部反馈考核结果,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四、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9.建立容错纠错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容错免责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纪检监察机关为责任主体,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的容错纠错协调机制,规范容错认定程序,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在启动干部问责处理前应考虑是否符合容错免责条件,听取其所属党组织或职能部门的合理意见,对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要主动给予容错免责。对涉及面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失误过错,应邀请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利害关系方或第三方参与调查核实。定期梳理总结并通报容错纠错的实际案例,发挥“以案释法”的示范作用。
10.该容错的大胆地给予容错。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要综合分析,动机态度上是出于公心、担当尽责,不是为个人、他人、单位谋取私利的;客观条件上是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不是主观故意的;程序方法上是经过规定决策程序、集体论证、充分评估不同方案意见的,不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的;性质程度上是依纪依法,没有违反党纪国法的;后果影响上没有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没有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和长期影响的;对造成损失的,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没有消极逃避的,该容的大胆容错。防止简单用新规算旧账,对主动担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干部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和保护。
11.客观公正对待被容错的干部。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对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及时查清事实、澄清是非、作出结论。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错误引发的负面舆情,迅速查明情况,公布事实真相,清除负面影响。坚决查处诬告陷害、恶意炒作行为,对造谣中伤、干扰改革创新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被容错的干部,在平时、年度、目标责任、绩效、任期、任职试用期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类考核时,对该项工作不作负面评价;在评先奖优、表彰奖励时,予以同样看待、不受影响;在选拔任用时,对那些及时改错、想干事、敢担当、善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该重用的重用、该提拔的提拔。
12.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五、加强培训锻炼,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
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
13.加强干部能力培训。立足新时代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依托全省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类高校、智库、科研机构等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到现场等方式,突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品性教育,加强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使广大干部全面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树立质量精品意识,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突出精准化和实效性,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14.强化干部实践锻炼。优化干部成长路径,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注重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经济建设主战场、改革开放最前沿和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大力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发达地区,驻国(境)外机构、中资企业等挂职锻炼。推动机关与基层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交流任职,加大省、州市机关与基层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力度。加大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注重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储备和实践锻炼。注重从中直单位、发达地区、知名高校引进或选调优秀人才到我省挂职、任职、工作。
六、体现组织温暖,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15.完善和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责任,加强同志式谈心谈话,经常主动约谈接谈,耐心听取干部的意愿诉求。注重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与提拔任职干部、离退休干部、受处分干部等的谈话工作,对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注重表扬勉励;对有思想问题、遇到实际困难的,及时引导和帮助解决,真正使谈心谈话起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释放压力的作用。
16.落实和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建立特殊岗位特殊津贴机制,探索实施差异化绩效奖金分配制度,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对模范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政治、物质或精神奖励。
17.注重关怀干部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探索建立干部身心健康服务保障体系,落实和完善干部体检制度,保证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面体检,保障体检经费来源,分级建立体检档案。积极开展干部心理健康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干部心理疾病干预和救助机制,营造有利于保持干部心理健康的良好环境。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落实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制度,合理安排干部年度休假。保证干部应享有的正常福利,保障干部的产假、婚假等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群团组织丰富干部文体生活。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困难干部家庭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及其家属。建立健全帮扶因公牺牲干部家庭的长效机制。
18.关心支持基层一线干部。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提高边疆、民族、贫困乡镇干部经济待遇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加大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招录力度和政策倾斜。注重从基层一线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到州市以上机关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
七、强化党的领导,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切实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让广大干部聪明才智充分涌流,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形成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社会风尚。
19.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协调,制定和执行政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注重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各层级的上下联动,形成工作落实的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机制,把学习贯彻落实执行《意见》规定要求,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布局。各级组织部门要承担起牵头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跟踪问效,细化配套措施,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营造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等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塑造担当作为的政治品格。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激浊扬清,强化正面宣传,切实保护干部声誉,维护干部队伍形象。建立发现和树立干部担当作为先进典型的长效机制,每年从各级干部队伍中选树一批、选拔一批、容错一批担当作为的干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增强担当作为干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