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表决批准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以及《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等3件单行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云南省2017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办法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决定接受陆俊华辞去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冯志礼为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代理主任。冯志礼作任职发言。
陈豪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更加扎实有效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陈豪强调,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对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标看齐,从严从实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深刻认识加强人大监督的意义,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工作要求,着力完善党领导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使人大监督更具权威。要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保障和促进云南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来开展监督。要着力创新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用好法定监督方式,积极探索运用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等特定监督手段,加大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和跟踪监督的力度,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监督质量。要切实加强监督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敢于动真碰硬,以好作风、硬作风确保监督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副主任杨保建、李培、王树芬、纳杰、杨福生,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任军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田静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