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努力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加强对乡镇学校、医院、基层站所等单位公职人员和村委会成员及其受委托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按照监察法规定,认真开展监察对象认定和统计工作,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监察对象,共梳理出监察对象8.6万余人,并抓好对这些监察对象的监督。在市县两级监督的基础上,赋予乡镇纪检干部以监察员身份和相应权限,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重点监督乡镇公职人员以及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手段,在畅通“信、访、网、电、微”为主的监督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扑下身子进村入户,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直接受理信访举报。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要求,对2017年以来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履职尽责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市县两级共排查梳理问题线索192件,进一步摸清了问题底数。
此外,监察法颁布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结合起来,广泛宣传监察法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适用情况等,让更多干部群众了解监察政策法规,积极主动参与监督。(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