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在这场攻坚战中,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本网专访了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
问: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吴海英: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找准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清醒认识监督生态环保系统首脑机关的政治责任,监督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努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大会精神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要紧紧扭住部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部党组、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措施。二要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季度书面向驻部纪检组报告所在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小落实。三要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日常监督,重点对即将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及“7+4”专项攻坚执法行动(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7个重大战役;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等4个专项行动)的纪律作风建设进行监督,增强及时性实效性。四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基层党组织就会议、文件、调研、检查等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查摆,坚决杜绝“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现象,坚决克服工作部署不力、措施不严不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五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有腐必惩,重点围绕司局级干部的违纪问题开展执纪审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整改工作。六要努力营造不想腐的氛围,以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家风,以良好家风助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做新做深做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七要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干部队伍,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探索派驻监督工作规律。驻部纪检组领导要以身作则,知行合一,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问: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呈现出气势如虹、势如破竹的良好局面。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如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吴海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后,我们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把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明各项纪律要求,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强化党的领导。督促生态环境部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织保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改革要求。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组织机构调整到位,党的组织建设跟进到位,确保组建工作与全年各项工作协调稳步推进。
严明纪律要求。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涉及人员流动、职务安排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借机公款宴请、赠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违纪行为发生。严明财经纪律,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妥善管理资金、资产等,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在文件档案、资金资产等交接工作中,严格履行手续,做到责任清、可追溯。严肃保密纪律,遵守保密规定,在工作数据、信息等处理交接中,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等情况。
加强信息沟通。驻部纪检组及时向驻在部门通报中央纪委关于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面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查处典型案例等情况,支持驻在部门做好工作。做好与其他纪检组交接新部门司局级干部廉政情况工作,全面掌握驻在部门“树木”“森林”状况。驻在部门及时将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部署、工作进展、规章制度、人员变动名单及相关材料等情况提供给驻部纪检组,按规定征求干部调整党风廉政意见,发现问题马上沟通。
问: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如何发挥“探头”作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吴海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监督的出发点是爱护,是对干部负责,防止干部从小错到大错、从量变到质变,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这要求我们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在及时及早发现问题上下功夫。
抓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督促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管业务必须管队伍,管队伍必须管思想。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专项工作,承担工作任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做到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督查。主要负责同志向部领导汇报工作,既要汇报业务工作情况,又要汇报队伍建设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既要安排具体工作,又要对队伍纪律作风提出要求;听取工作汇报、检查相关工作,既要深入了解工作进展,又要关心过问思想动态、队伍状况,坚决防止“两张皮”现象。建立“三必谈”制度,干部出差(出国)前必谈,借用干部报到时必谈,干部完成重要任务时必谈。
拉起纪律红线构筑防火墙。打硬战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纪律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纪律防线就要延伸到哪里。跟踪监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环境保护部督查和巡查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监督中央环保督察“一督察两报告”执行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和环境保护部督查、巡查期间临时党支部加强纪律教育和执行纪律情况。细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班子成员日常监督责任。经常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约谈和谈心,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作风状况,发挥监督作用。在司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深入开展“三谈两建议”活动,即请谈话对象谈谈自己,谈谈班子成员,谈谈分管部门中层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听取对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建议。对于权力比较集中的岗位,适时开展调研,听取情况,查找风险,发现问题。
形成监督合力把住关口。积极畅通干部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把严把实,善于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端倪;初核工作要严谨细致,确保初核结果真实准确。充分发挥部党组巡视监督作用,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形成有效震慑。
问:近年全国查处的环保领域腐败案件,有哪些特点,呈现什么趋势?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惩治?
吴海英:近年全国查处的环保领域腐败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较为重大的腐败案件主要发生在环境审批、项目资金分配、环保执法、环境监测、固废管理等重要业务领域。二是涉案金额较大,十八大以来查处的环保系统厅局级干部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三是地方环保系统窝案、串案较多,群体性腐败案件数量不少,恶化了一方政治生态。
从趋势分析来看,一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严重腐败案件呈总体下降趋势。以2017年为例,环保部门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人数比2016年下降40%,全国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显著。二是“微腐败”“四风”问题仍然突出。在执纪审查中发现,人情督察、人情执法、利用监管考核谋利、吃拿卡要等“微腐败”问题,公车私用、接受宴请及其他隐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环保部门人员受党纪轻处分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增长61%。三是生态环境执法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更加凸显。随着生态环境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组建综合执法队伍,覆盖生态环境保护所有领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执法和工程领域廉政风险将显著提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减少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
环保执法一直是环保领域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近年来,我们下大力气予以惩治。筑起防火墙,协助部党组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环境保护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等制度,明确督察、巡查期间不能参加同学、老乡、战友等组织的任何活动,严明了纪律规矩,为环保督查、巡查拉起“红线”。强化依法行政,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环保执法开展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促进执法权规范透明运行,监督驻在部门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注重案件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立案查处了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原处长李学智、原巡视员王赣江、原主任熊跃辉等利用环保执法权收受贿赂的案件,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逐步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兰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