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云南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在专项治理中,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任务,把农村低保规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审计发现问题一并统筹安排,从5月15日开始,全省、州、县统一行动,连续3年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利用举报投诉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五级联动”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紧盯重点人群,紧抓重点环节,紧控关键程序,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涉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对困难群众冷漠怠慢,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流于形式等问题。期间,组成多个调研督查组,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专项治理工作问题突出或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媒体曝光问题的地方开展调研督查,督促各地各部门立查立纠、立行立改。
与此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广大基层干部和困难群众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定期就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曝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云南省纪委监委||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