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7年以来,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查处省管干部30余名,占省纪委立案查处省管干部总数的49%。
省委及时修订完善《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出台《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为各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提供遵循。每轮巡视结束后,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巡视工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态度坚决地提出处理意见。
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生命线,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着力发现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十届省委三轮巡视共对74个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发现各类问题1964个,其中,“三大问题”1041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923个。在847件问题线索中,涉及省管干部问题线索192件。巡视形成各类专报88个,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29条。巡视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突出脱贫攻坚重点,每轮巡视都把有扶贫职能的部门和贫困地区纳入巡视范围,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和专项巡察、交叉巡察。问题线索全部移交,快查快处、严查严办。
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及时出台修订巡视巡察有关制度,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组建了州(市)、县(市、区)两级巡察组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视动员部署会都安排州(市)巡察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召开巡察办负责同志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省委巡视办在十届省委第二轮、第三轮巡视期间,对16个州(市)党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解决实际问题。
突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坚决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的整改工作,解决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治生态得到净化优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在听取本轮巡视情况汇报的同时听取上轮巡视移交线索办理情况的汇报制度,并与省委督查室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2015年以来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断巩固巡视成果。(云南省纪委监委||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