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看实招】 任务统一部署 力量统筹调配 工作一体推进 杭州整合“三个全覆盖”监督资源

发布时间:2018-05-22 07:59:1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以及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三个全覆盖,对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如何形成巡视、派驻、监察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杭州市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自2017年始,杭州市纪委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尝试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监察这三支力量有机统筹,探索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建设。

解决巡察力量不足的问题 打好巡察“配合仗”

“早在2004年杭州市委就成立了巡察机构,发现和推动解决‘老大难’问题。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巡察力量不足的问题逐步显现。此外,更大的困难还在于,一些单位工作专业性强,‘外行’巡察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杭州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巡察工作明显提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得益于三支监督力量的统筹运用,打“配合仗”,实现了1+1+1>3的效果。

杭州市委巡察机构把派驻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纳入副组长人选库,一次一授权。在2017年8月杭州市委第一轮巡察中,首批抽调30名派驻机构干部参与巡察。

第五巡察组在巡察某单位时,通过查阅审计报告和固定资产明细账,发现有五套房产去向不明。巡察组指派派驻审计部门的二名熟悉审计、会计业务的纪检监察干部,查找房产及账目来龙去脉。调查发现,有两套房产已经福利分配给相关人员,并进行了销账处理,另有三套房产一时难以核查清楚。

“放在以前,查起来困难重重。但是现在巡察组充分借助派驻监督和监察的力量,仅用四天时间对三套房做了进一步调查,很快就查清了问题。”

短短一个月时间,这个长达20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房子的去向全部查明,其中的两套住房已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而另一套住房有账无实、被人无偿占用长达10多年。对于该处房产,由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予以收回,并由执纪监督室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3月6日,杭州市召开2018年全市巡察工作动员会暨市县两级巡察业务培训会。会上披露了一组数据:2017年,杭州市委五个巡察组仅四个月就完成对市直机关工委等34家单位的巡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457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67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13条,移交问题线索29条。

巡察瞪大眼睛 派驻找准抓手 监察攥指成拳

调查手段有限、部门协同有限,如此“干着急”的场面,许多派驻(出)纪检监察组都碰到过。2017年,借助监察和巡察力量,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就针对红十字会某干部违纪问题打了一场“漂亮仗”。

杭州市委巡察组2017年第二轮巡察进驻市红十字会后,发现了该会干部刘某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等问题线索。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立即与巡察组对接,并在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协调指导下,很快从公安、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取得了相关证据。

“如果没有巡察组的问题线索和市纪委二室的执纪监督,单靠派驻纪检组力量解决这个问题难度很大。”驻杭州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殷永富感触颇深。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加熟悉,对于该行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掌握更为深入全面,但是调查手段有限,需借助力量深入调查。巡察组发现线索能力强,纪委执纪监督部门有权威、经验丰富手段多。“一只手伸开是五个指头,攥紧就是一个拳头。巡察、派驻、监察三支力量统筹起来,借巡察瞪大眼睛,借监察挺直腰杆,借派驻找准抓手,减少外来掣肘,实现了监督效能最大化。”驻杭州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秀清说。

实践证明,这有助于形成任务统一部署、力量统筹调配、工作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进而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杭州市探索统筹运用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监察的力量,攥指成拳,取得了实效。

定期会商 协作联动 提升监督效能

2017年,杭州市西湖区委巡察组在区属某单位巡察时,发现该单位将工会经费用于福利发放,且超出预算标准;以“办公设备维护费”名义使用行政经费为12名工作人员购买个人家庭电器统一保修服务。

巡察组立即通报西湖区纪委执纪监督室,并移送问题线索相关资料,经调查核实,很快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责任,后经西湖区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监委的监督不能自成一体,更需要突出协作联动。”杭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共同为监察安上了千里眼、顺风耳。

“明确定期会商、任务交办、协作联动三项工作机制,确保执纪监督室与派驻(出)机构加强日常交流协作,推动协同作战,才能齐心协力做好监督工作。”杭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杭州市纪委监委召开例会,由委机关执纪监督室牵头,召集部分派驻(出)机构针对特定事项或者共性问题通报信息、共同研判,已成常态。

近日,杭州市纪委监委新出台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监察监督协作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监察监督部门收到巡察方案后,应及时梳理被巡察单位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情信息,向巡察办反馈相关情况,派员参加巡察动员会、巡察意见反馈会,持续跟踪、监督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派驻(出)机构协助巡察办督促整改工作落实。

“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监察三支监督力量统筹使用,形成监督合力,构建相互联动、相得益彰的监督格局,是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的重要举措和创新探索。”杭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