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之规•监察法】 有这些情况,监察人员应当回避

发布时间:2018-05-15 14:00:4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婵  段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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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