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委书记
陈豪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成立后,云南省监督对象从改革前35万增加到157万,初步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云南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
抓认识提升,增强政治自觉。省委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忠诚,落实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委各项工作始终,推动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防止仅仅把改革视为部门、职能、人员的简单划转归并。省委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旗帜鲜明为纪委监委履行职责撑腰鼓劲、创造条件,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抓统筹协调,全省“一盘棋”推进。省委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责,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凝心聚力推动改革。着眼于组建后的监委实现高效运行,健全完善党委书记定期主持研判问题线索、分析反腐败形势、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的职能,实现“1+1>2”的效果。
抓推进落实,确保改革高效有序进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政治引领,突出政治监督,推动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职能,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试行办法》等“四项制度”,完善问题线索排查机制,抓紧开展处置工作。前不久,省纪委监委将334件问题线索分流到新组建的各执纪监督室和执纪审查室,抓紧开展线索处置工作。目前经省委批准,省监委已对3人采取留置措施,释放出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