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万众瞩目的一刻,也是注定载入史册的一刻。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权威的决心。
宪法宣誓,是彰显宪法尊严和权威的法律仪式,虽然只有短暂的几分钟,誓词也只有简短的几十个字,但其价值和意义却很大。宣誓人在神圣庄重的仪式中进行宪法宣誓,是公开表达对宪法的敬畏尊重,是公权力行使者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对于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来源意识,塑造宪法文化,凝聚社会共识都具有实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没有宪法权威的国家不可能有法治。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正是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安排。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明确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立法方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两年多来,全国各级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进行了宪法宣誓。此前,随着各地监察委员会陆续成立,由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在就职时也普遍进行了宪法宣誓。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必将对宪法的贯彻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起到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誓,以言约束也。宪法宣誓不止是一种仪式,更是对义务的庄严承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通过仪式化的程序,将强化宣誓人对宪法的敬畏之心,时刻铭记权力来自人民,并以此强化内心约束,忠诚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切实为人民服务。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这75字铮铮誓言,将在国家工作人员的人生旅程中留下深深的印记,将使全社会感受到宪法的威严与厚重,感受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带来的制度尊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