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俊华:强化执纪问责 促进干事创业

发布时间:2018-03-15 08:15:25   来源:人民日报

制定监察法,使党的主张、人民群众的意愿通过立法程序成为国家法律,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国家监察制度作出顶层设计,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为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实行监察委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目前,云南省、市、县三级监察委都已经产生,监督对象从改革前的35万增加到现在的157万。监察法正式实施后,我们将加强学习和运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各类腐败行为,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促进干事创业,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张帆  杨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