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整治‘四风’问题10种新表现,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抓牢、抓实、抓出新成效。”2017年12月19日,德宏州委书记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会上再次重申纠正“四风”的责任要求和纪律规定。
2017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在坚持中深化,在巩固中拓展,持续正风肃纪,不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亮丽名片。
持续盯住“老节点”,刹住“老问题”
2017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当地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目瑙纵歌节、泼水节、阔时节、阿露窝罗节等“老节点”,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一个个“老问题”,坚持每逢节点发出一个纪律通知、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的做法,建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制度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季报制度,逐步形成了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通过经常抓、长期抓,坚守重要节点,一步一个脚印,使党员干部形成习惯,最终实现移风易俗、成风化俗。
2017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察暗访组201个、专项纪律检查组106个、随机抽查组44个,督查州和县市部门(单位)、乡镇(农场、街道)以及站所、村委会、居委会共计2404个(次),抽查超市、餐馆(农家乐)、娱乐场所、物流公司、印刷厂508个次、发现处理问题240个,约谈批评单位20个、批评教育37人、问责干部38人。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有效净化了节日风气。
持续关注“新动向”,整治“新表现”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部门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一条一条地进行查摆,坚决抓好整改。”2017年12月15日,德宏州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017年12月14日,德宏州纪委召开七届25次常委会议,一方面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为镜子,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纪检监察干部绝不能成为反面典型;另一方面要求高悬利剑,严肃查处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2017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重点整治突出新问题。
针对2017年春节前夕省纪委作风督查组反馈德宏州部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存在超标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德宏州纪委主动揽责整治,用红外线测量仪严格测量,州委主要领导自查后,发现办公室超标不到一平方米,立即带头整改。时任州长对工作人员说:“丈量干部的尺子,就该拉紧!”。
“‘从严’就是要抓住涉及面广的‘小事’,干一件成一件,取信于人。”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介绍,全覆盖治理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问题,对5个县市、156个单位925名处级领导、455名科级领导的976间办公用房面积进行了实地测量,存在超标问题的376个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经过严格整治,全州各级办公室超标问题基本杜绝。
“自查自纠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单位22个,主动上缴‘小金库’资金256万余元;突击抽查出盈江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私设‘小金库’隐瞒不报,站长张荣磊、报账员彭润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4月,针对“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问题,德宏州对“小金库”问题开展全覆盖自检自查、重点抽查。在全州5个县市、103个州直及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141个社会组织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基础上,德宏州纪委对全州各地各部门进行“小金库”问题抽查核实,对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彻底清理整治消除“小金库”问题,不留死角。
同时,针对日常检查、常规巡察、纪律审查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干部职工“吃空饷”、长期借调、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等突出问题,全州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减少兼职753人、兼职数量减少1025个;全州412个机关事业单位查出“吃空饷”问题3人,收回多发工资并上交财政15万余元;清理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问题,全州清理清退608人;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问题,发现问题7个。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通报曝光成常态
“芒市遮放农场原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尚所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王贵忠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芒市镇副科级干部刘宁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盈江县旧城镇副科级干部思治科工作时间饮酒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德宏州殡仪馆负责人王庆忠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芒市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双权公款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瑞丽市政协工勤人员勒翁酒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是2017年12月底,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通报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一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尤其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现象,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对执纪审查对象的“四风”问题优先查处和通报,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让警钟长鸣、震慑常在。2017年,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处理党员干部27人,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7人、其它17人。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成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措施。2017年,仅德宏州纪委监察局网站就通报曝光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据统计,2017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典型问题31起122人。
数据的背后,正是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决心和韧劲。
持续用制度巩固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2017年5月,德宏州委、州纪委相继制定了《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州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德宏州纪委常委班子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成果,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边疆落地生根。
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由德宏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带队的12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州5县市、77个州直部门、20个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10种新表现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全州各级党组织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处理当事人,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的问责推动履职担当。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