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观潮|用深化改革做好时代答卷

发布时间:2018-02-11 08:05: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自办案件数是上年的6.3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数是上年的6倍。作为先行试点地区的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为其他后续改革地区提供了一份可学可鉴的样本。

踏上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如何展开?用什么样的体制机制确保实现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全党全社会都在密切关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只有因时而动,顺势而为,拿出硬措施,亮出真本事,才能答好时代答卷,才能不负人民重托。上城样本提供的启示,值得好好总结。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城区的改革成果,没有党委的领导、调度、协调,是不可能实现的。从接到改革任务,到迅速完成机构组建并形成战斗力,时间紧、任务重。无论是方案制定、人员转隶,还是机构产生、人员任免,涉及机关、部门众多。如果大家各自为政,改革的第一步就要卡壳。没有党委强有力的压茬推进,改革就只能是纸上谈兵,监察全覆盖的目标就只会是空中楼阁。在监委成立之后的监察实践中,依然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党委在其中要切实担负起居中指挥协调、统揽全局的责任。

用好用足法定调查措施。上城区监委在办理全国第一例监察留置案过程中,使用了除勘验检查之外的其他11项调查措施。事实证明,这些措施在短时间内撕开了口子、突破了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监委是政治机关,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机构既然已经设立起来,人员就得动起来、探头就得伸出去、手段就得使出来,不然就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全国人大常委会赋予监委的12项调查措施,是反腐利器,科学管用。先行先试地区在这方面作出了榜样、积累了经验,其他试点地区也务必吃透精神、用准用好用足这些措施,保证惩治腐败的有效性和震慑力。

形成工作合力体现制度优势。上城区监委在办理涉及多个对象的留置案当中,既启用党纪审查程序,又启用监察调查程序,分别针对不同身份对象,因人施策、逐个击破、会师收官,实现了统一指挥体系的高效运转。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是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把两者有机统一,形成合力,才能既有效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工作力量,又有效解决行政监察面过窄、监察手段不足、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改革不会一蹴而就,监委组建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如何深入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还需进一步探索。各地应保持一颗“永远在路上”的心,在新起点上再出发,既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又强化日常监督,既在实践中探索,又在总结中提高,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黄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