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四风”曝光台发布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发布时间:2018-02-08 10:03:5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山西省武乡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郝炳宏借其子结婚之机敛财问题

2017年8月6日、12日、13日,山西省武乡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郝炳宏借其子结婚之机,在家中违规收受157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1万元。郝炳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

【山西省纪委党风室点评】郝炳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其子结婚之机,大操大办,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严重破坏党风政风,应予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狠刹“四风”高压态势,但是一些老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这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仍需加强。我们必须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要求,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纠正“四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作风建设。


2.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狱政处处长王阁,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建成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5月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处组织召开该局法制处、驻呼地区各押犯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座谈会。会后,王阁组织参会人员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红山大酒店就餐,消费2367元。餐后,李建成在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四工贸有限公司报销该笔费用。2017年11月,自治区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分别给予王阁、李建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参加公款吃喝的其他1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党风室点评】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上述被通报人员仍然顶风违纪,充分说明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充分证明纠正“四风”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紧盯“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对我行我素和顶风违规违纪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


3.河南省鹤壁市浚县环保局局长李彧楠、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元勋违规借用企业和个人车辆问题

浚县环保局安排辖区某企业出资3万多元购买奇瑞牌面包车一辆(未上牌照),违规以接受该企业捐赠名义将车辆交由浚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使用;2017年1月,浚县环保局以解决工作用车为由,以租为名,安排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元勋无偿借用管理企业和企业职工个人车辆3辆,2017年6月将上述车辆归还。浚县环保局局长李彧楠、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元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县监察局给予李彧楠行政警告处分;县环保局给予吴元勋行政警告处分。

【河南省纪委党风室点评】该案暴露出,一些有管理权的职能部门,以为公办事为理由,借管理权向管理对象搞摊派,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李彧楠、吴元勋纪律规矩弦绷不紧,错认为借用企业和个人车辆,不贪污、没受贿,不装个人腰包不算违纪,心存侥幸,实际上是借用公权力假公济私,损害了公职人员形象。我们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坚持露头就打、越往后执纪越严。


4.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君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7年8月23日,张国君和县安监局副局长李风林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中午和晚上两次宴请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系统异地交叉联合执法检查组成员,并违规提供香烟。张国君、李风林和检查组负责人尹红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的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参与宴请全部人员共同承担用餐费用。

【河北省纪委党风室点评】张国君、李风林、尹红伟等人对有关规定和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违规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再次提醒我们“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纠正“四风”工作一刻不能停歇、一步不能退让、一丝不可放松。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突破,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赵国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