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西田各庄镇坟庄村党支部书记刘景明在负责对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及建档立卡工作中,未按规定严格把关,包村干部王永生、王瑞忠未按要求严格审核,致使75户不符合条件农户被认定为低收入农户,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8万元。刘景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王永生、王瑞忠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这是北京市近期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2017年以来,北京市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的扶贫帮扶任务,围绕“精准救助、低收入农户增收、对口支援”三个领域,精准发力,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问责力度,确保本市7.26万户低收入农户如期实现增收目标。
突然冒出一百多户低收入农户
刘景明案要从一起举报说起。2017年6月,有村民向密云区纪委、区监委反映西田各庄镇坟庄村存在虚假低收入户口认定问题。接到举报之后,区纪委、区监委迅速组织入户摸底排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16年3月份,密云区政府开始部署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村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镇里开完大会部署工作后,我们回去就做安排,利用广播向全体村民宣传此事,然后由村民自行申报。”提起当时的情况,刘景明介绍道。
由于低收入农户评定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方式,许多原本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也在村委会挂了名。最终,一个只有270户的坟庄村,申报低收入农户者达113户。
按规定,对于存在争议的申请户,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对争议户进行入户核查。然而,这一程序要求,在坟庄村却流于形式。
“当时村里的负责人从未到家里进行过任何实际调查。”坟庄村59岁的低保户刘景刚,提起当时村里评定低收入农户情况称。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刘景明,对于政策要求并非不清楚,却明知故犯,不以为然!
2016年6月21日,坟庄村召开第一次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拟认定的低收入农户。在这次会议上,113户拟认定的低收入农户原封不动地全部通过了评议。
内心打着另外一副小算盘
仅凭村民的一面之词,自认为对村里情况了如指掌的刘景明,直接省去了入户核查这一重要环节。
在外人看来,或许是刘景明碍于情面,才没有拿掉这些有争议的农户;但刘景明内心里,却打着另外一副小算盘。
“从始至终,我有一个不正确的想法:我们是2013年至2015年的市级贫困村,这次,还想再争取作一次贫困村。”
贫困村缘何不愿脱贫?密云区纪委区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俊杰介绍,低收入农户确认和低收入村确认是有一定关系的,坟庄村当时就想尽量多报一些低收入农户,这样才能确定为低收入村,以争取国家财政资金补助。
“考虑镇里还有一次审定环节,当时就把责任往上推了。”就这样,既不想得罪人,又打着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歪主意、自作聪明的刘景明,索性把审定低收入农户的责任一股脑推给了上级部门。
然而,让刘景明没想到的是,镇里负责审核的两名包村干部如法炮制,也没有进行入户核查,他们只是在村委会走了个过场,就将97户农户直接确定为坟庄村低收入农户,并上报给了密云区农委。
派出工作组驻点办案
村干部无视政策、弄虚作假,镇包村干部懒政怠政、听之任之,以致扶贫数据不准确,让扶贫政策在执行中产生偏差,更让群众对扶贫政策产生误解,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心理落差。
这一切,就像埋进村民心里的一颗种子,早晚要结出苦涩的果实。
“2016年12月,是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的时间。缴费标准每人160元,按照规定,低收入农户可免交。当时,村里不少人开始对一些低收入农户免交费用有意见,并向区里有关部门反映。”村党支部委员孟小英回忆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从根源上解决老百姓的闹心事。”密云区纪委、区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何润生表示,区纪委、区监委接到实名举报后,成立了工作组到坟庄村驻点,经查,该村97户低收入农户中,有75户不符合评定条件。
“驻点办案能接触第一手资料,工作效率提高了,对问题的把握也更准确。”密云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7年5月份开始,密云区组织力量逐一核查帮扶对象情况,并向信访问题较多的三个乡镇派出工作组,进行驻点办案。目前,在三个乡镇初核了结40件,立案44件。
“去年以来,我们组织16个检查组,通过现场接访、实地核查等方式,对10个区、53个乡镇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对精准救助、对口援建和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抓落实、不接地气,推动工作不力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问题。(张祎鑫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