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将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下半年工作例会精神传达到基层

发布时间:2018-12-25 07:45:17   来源:普洱市纪委

12月20日,2018年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下半年工作例会在昆明召开。会后,宁洱县纪委监委迅速召集正在挂包帮扶的村组开展扶贫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冯志礼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务实管用的举措,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要督促落实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保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互通机制,形成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合力;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宁洱县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的安排部署上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履行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主动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学习,全面掌握宁洱县当前脱贫攻坚的各项措施,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按照宁洱县脱贫出列后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制定的《宁洱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紧盯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坚决避免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各项政策、措施落不到实处的情况。各纪检监察组要对照被监督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和作风问题进行监督,对挂包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与巡视巡察、专项监督检查等形成立体的监督网络。督促整改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以整改促进工作。认真履行好纪委监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充分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化发展。

“会议使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刚从贫困户家了解情况回来参加学习的宁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谭华表示,将按照会议要求,对照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宁洱县实际,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更为坚强的纪律保障。(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