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严查“微腐败” 1至11月处分农村党员干部29人

发布时间:2018-12-17 07:50:33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沧源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蝇贪蚁腐”,精准发力,严厉惩治,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1至11月,全县共处分农村党员干部29人,占处理总人数的45%。

推行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通过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党务、村(居)务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梳理,将权利细化为“项目建设、‘三资’管理类、组织人事类、公共服务类”四大类9项26条,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晰固定,让基层“小微权力”在制度笼子和多重监督下规范运行。

先后制定出台了《沧源自治县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沧源自治县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沧源自治县村干部工作职责》等制度规定,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和村干部履职用权行为;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倡议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和工作义务、监督内容和程序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显微镜”监督作用,织密基层执纪监督网,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目前,已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43名。

畅通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充分用好云南省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及时受理办理群众诉求;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制度,进村入户面对面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答疑解惑,全面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为农村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用好“反面教材”,通过召开会议、警示教育报告会等形式对查处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卡拿要、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党员干部心灵受到震撼和洗礼,思想得到净化和警醒,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