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具体指导、督促检查,强化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全面支持,村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实施监督。”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部署要求,近日,马关县出台了《马关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细则》,着力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突出问题。
实施细则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各项制度,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监督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经济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情况,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有关经济活动事项;检查监督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和村民小组组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反映村民的合理意见、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时办理;主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聘用人员的民主评议,受理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有关事项等6项职责。
实施细则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以及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监督事项;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与村民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模范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做村民的楷模等6项义务。
实施细则详细列明了村务监督委员会5项工作权限,即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主持民主评议权。针对工作权限,为进一步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理顺职能定位、明确监督方向,实施细则对监督内容和程序制度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履行监督权力不错位、不失位、不缺位、不越位,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形成机构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备、运作流程规范、保障措施有力、作用充分发挥的村务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支撑。
据悉,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民主自治监督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基层,今年以来,该县不断加大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持续畅通举报渠道用好用活“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深入推动民生资金监督台账和村务公开报备“两项制度”落细落实,扎实开展联系群众巡访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有效做到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