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构建管党治警工作体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07 07:50:00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积极构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目标要求,建立起“一个实施意见、两个细则、两项清单、六项制度”为主的从严治警“1226”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责任、监督、防控、问责四个机制,让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在深化细化中落实,在实践实战时检验。

高位统筹,打造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利剑”。昆明市公安局党委贯着力构建《关于构建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体系的实施意见》,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新常态。运用一个“实施意见”打造明责、知责、履责、尽责、问责、追责的管党治警责任落实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同时,以法治中国建设为主线,以基层一线实践实战为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分析研判全市公安队伍现状和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构建起一套内容系统化、质量标准化、方法科学化、运行规范化的管党治警工作体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打造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利剑”。

构建体系,织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笼子”。建立《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细则》《党的建设工作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2个细则2个清单,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警责任落实机制,把管党治警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为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警种部门、全体民警明确了职责定位;定制了具体的工作任务,构建起明责、知责的责任体系,实现了责任可溯、可查、可追,形成“全警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履责氛围。出台6项制度。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聘任监督员1410名,听取整改意见建议990条,做实外部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做强内部监督;建立《巡察工作规定》《队伍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数、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2.90%和37.74%;实践运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开展谈话2308人次,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33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书面约谈11人。

激发活力,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担子”。牵住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构建起责任落实的“共同体”,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的“担子”层层压实到最基层。积极推进“1226”体系的部门化和具体化,以明晰的责任、共同发力的局面,从源头上扭转业务和党建“两张皮”、“一岗双责”只听其声不见其影、责任传导“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把主动履职贯彻落实到全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的“担子”层层压实到最基层。今年以来,周建忠书记3次与党委班子成员及县处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听取违纪案件汇报13次,廉政提醒谈话84人次,23次作出专门批示;市局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1次,下基层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7人次,对下级开展廉政谈话296人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2308人次,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相统一,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与公安跨越发展更好融合。(罗云利  龙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