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村务监督新举措,注重发挥村民监督主体作用,推动实现对村级自治组织的全面监督,有效探索监督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
强化阵地建设。为保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龙陵县各村(社区)在村监委会成员选拔过程中严格执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村党总支初审、乡党委审批,真正把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人选拔出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村会计等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村民代表选举、监票计票、结果公示等,让选举结果透明合法,符合基层工作需要,得到百姓支持。
深化业务培训。在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上任前,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县审计局等部门进行系统性岗前培训。紧紧围绕用权、用钱、干事三个监督重点,针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审计等内容进行讲解。同时,各乡(镇)纪委不断加大对村监委业务指导和培训的力度,使村监委成员深入了解其工作职责、权力和义务,以及监督的内容和程序等。让村监委对村“两委”落实基层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使村“两委”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真正置于广大村民的监督之下,公开透明。
强化履职担当。结合工作实际,推行“一清单两报告两评议”工作制度,切实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政治巡察等工作,强化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国法、村务党务决策公开和村级微权力清单制度情况的监督,督促村支“两委”班子及成员依规、秉公、廉洁用权。全面推行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实现了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有效遏制了村(社区)干部贪污腐败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工作失职、监督不力,尤其是对违纪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监守自盗”的,将及时进行问责,坚决进行查处,肃清监督队伍。(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