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丽江市纪委监委通过下发学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召开宪法日学习会议、进行宪法宣誓等活动认真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尊崇宪法,依宪行政、依宪执政本领。
下发一套学习材料。征订600余套宪法单行本及系列辅导用书,发放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套,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经常学、深入学、长期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掌握精神实质。
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制作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展板,同时充分利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丽江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学法守法尊法氛围。
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召开国家宪法日学习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加大学宪学法学纪力度,促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融会贯通,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开通一套彩铃服务。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6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通《文明在哪里》彩铃服务,唱响和谐之声,在全市营造文明和谐、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开展一次劝导活动。组织各支部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社区开展文明宣传劝导活动,对市民“乱扔垃圾、乱吐痰、乱扔烟头、乱踩乱踏、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引导广大市民摒除陋习、树立新风,增强尊法遵规守纪意识。
开展一次宣誓活动。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强化纪检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激发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自觉地维护和使用法律,营造学法、用法、护法、守法的风清气正政治环境。(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