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攥指成拳 凝聚反腐合力

发布时间:2018-12-05 07:48: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更加明显,正风肃纪的成效日益凸显。”自挂牌成立监察委员会以来,瑞丽市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78件,立案37件,处分51人。这是瑞丽市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的缩影。监察体制改革后,瑞丽市从职能运行、人员转隶、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全覆盖,监督对象10114人。

深度融合,凝聚反腐磅礴力量。从机构、人员、业务等多方面入手,打破原有格局,在全新整合、深度融合中凝聚反腐磅礴力量,实现“1+1>2”的效应。配齐14个内设机构及党总支,总编制数为80名(不含公检法司纪检组),转隶(选调)干部14名,平级流调入干部6名,实有人数76名(不含市委巡察办),反腐队伍不断壮大。组织各类业务学习、知识测试33次,30人参加中央、省、州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和监督执纪、监督调查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全员消防应急演练、“军训‘淬火’促融合”“中秋·送给纪检人的祝福”等主题活动4次;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4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5次,党性教育活动2次;与干部一对一谈心谈话2次34人次,促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先行先试,有效规范行使监察权。协调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建立《瑞丽市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联系制度》,不断提高线索管理的规范化水平。1至10月,共接收公检法移问题17件。探索建立《监察委与金融机构反腐败协调联络机制》强化与银行系统的协作配合,确保涉案信息查询流程简洁高效、查询信息全面完整、查询过程规范保密、查询结果反馈及时,增强反腐工作合力。科学制定配套制度及工作规范,印发《瑞丽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瑞丽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瑞丽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为调查措施的试用提供制度规范;印发《瑞丽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为试用12项调查措施提供文书载体。探索建立特邀监察顾问制度,研究制定了《瑞丽市监察委聘请特邀监察顾问机制(试行)》,对建立特邀监察顾问机制的依据、原则、条件、权利义务、解释施行等作出13条规定,邀请了3名特邀监察员,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开展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推动纪法贯通。

全面转化,整体提升惩腐效能。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委托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把监督重点放在事前事中,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见诸日常,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常规性谈话3131人次,开展处置性谈话21人次,调查性谈话289人次,函询18件次、委托谈话6件次。全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9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41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置20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置23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置13人次。苗头性问题,或者严重违纪,还是职务犯罪,都能得到有效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得到高效运用,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重遏制,全力整治腐败问题。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4件,线索处置78件93人,同比上升59.18%;立案37件45人,其中,纪委立案29件36人,监委立案12件13人,纪委和监委同时立案4件4人;结案46件54人,同比上升76.9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同比上升70%;留置5件5人。移送司法机关9件9人,执纪审查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形成有力震慑。(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