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清单、加强巡察、加强监督、强化约谈“四个一”举措,多管齐下,惩防并举,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张“清单”明责任。县委主要领导与全县78家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县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明确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具体内容,实行一岗一责,一人一责,把责任明确、分解、压实到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及班子成员,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以责任清单助推责任落实。贯彻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体系,县乡村三级形成责任清晰、层次清楚、考核严格、追究严厉和领导挂钩督导的完整制度体系。县委主要领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把“利剑”强震慑。在巡察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在全市率先出台《巡察组联络谈话制度》《巡察整改回访制度》《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制度》等工作制度,把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对象,把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选人用人等情况列为重点巡察内容,切实发挥好巡察对一把手的政治“体检”和监督作用。自2016年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共组建24个巡察组对33家党组织开展了5轮常规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对12个乡镇和11个扶贫责任单位开展了1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前5轮巡察共发现问题(不含扶贫领域专项巡察)389个,移交问题线索66件,立案办结7件7人,问责13人,清退资金159.16万元,督促建立完善制度165项。
一个“探头”常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14个纪检监察组覆盖县直部门54个,实现执纪审查全覆盖。各派驻纪检组均在第一时间到驻在单位报到,主动与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谈心谈话,进行工作交流,及时将县委、县纪委相关要求与主要领导进行对接和沟通,听取主要领导对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想法,并通过召开对接见面会等方式,重点了解被监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努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与被监督单位同频共振。结合监督单位实际,突出督查重点,聚焦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加强对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等方面的监督;同时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将监督深度融入部门业务工作当中,注重用好派驻14个纪检监察组这个监督的“前哨”和“探头”。
一项“约谈”早提醒。坚持抓早抓小,监督管理精细化,从工作中的小事抓起、从日常做起,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细微的、苗头性的错误倾向并及时予以提醒、约谈和处理,从而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根据信访举报、作风督查、巡察及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足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约谈的监督提醒作用。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应开展约谈各层面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县纪委约谈2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纪委领导围绕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等内容约谈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纪检组负责人20人。(李秋仙)